普通法vs大陆法(普通法和大陆法的区别和联系)
1、普通法系又名英美法系或英国法系,是以英国中世纪以来的判例法为法源的,主要是英国及曾经为英国殖民地的国家使用大陆的意思是相对英伦三岛来说的欧洲大陆,大陆法系又名民法法系,法典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主要是曾为法国,西班牙,荷兰,葡萄牙殖民地的国家和地区使用,也包括;6 综上所述,香港普通法与内地大陆法在法律渊源法律体系法律解释以及司法实践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这些区别源于两地不同的历史背景法律传统以及社会制度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两地的法律制度,促进两地法律交流与合作7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2、普通法与大陆法的不同 香港于1841年至1997年期间作为英国殖民地,英国殖民者将英国的普通法或称英美法传统移植到香港,而中国内地为大陆法传统,因此,中港两地的法律思维截然不同虽然香港主权已经在1997年回归中国,但是中国承诺香港依然可以保持原有的法治传统,例如基本法第8条明文规定“;民法法系又称大陆法系,普通法系又称英美法系它们的区别在于第一,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它的法律渊源包括立法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机关颁布的各种行政法规以及该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但不包括司法判例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既包括各种制定法;相比之下,适用范围较窄者为特别规定,适用范围较宽者则为普通规定 二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区别 1调整对象不同,普通法调整的对象是全方位的,几乎涉及法律的各个领域衡平法调整的对象是有限的,只涉及普通法不能调整的私法领域2渊源不同,普通法的渊源以习惯法为主衡平法则以罗马法为。
3、一法律渊源的差异 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要特征,法律主要表现为制定法而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不仅包括制定法,还包括判例法二法律适用的差异 大陆法系通常采用演绎推理方式,即从一般到特殊而英美法系则习惯使用归纳推理,从特殊到一般三判例地位的差异 在大陆法系中,判例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1 民法法系,亦称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亦称英美法系,存在显著差异2 法律渊源方面,大陆法系基于成文法,以制定法为主要存在形式其法律渊源包括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法规和国际条约,但不包括司法判例相比之下,普通法系不仅包含制定法,亦包含判例,判例法在其中占据重要地位3 法律结构上,大。
4、法的渊源不同在大陆法系国家,正式的法的渊源只是指制定法,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法院的判例法理等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在英美法系国家,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的法的渊源,遵循先例是英美法系的一个重要原则,承认法官有创制法的职能,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2法的分。
5、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大陆法系主要以条文规定为主,普通法是以判例案例为主比如说,判决结果,大陆法系法官会说“按照xx条法律规定,某某犯xx罪”,而普通法会说“按照xx年xx月xx日在xx法院的判例判决,某某犯xx罪”中国大陆估计不会,毕竟中国大陆继承苏联的法系,应该不会有什么变动,反倒是香港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