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精神(法律精神与司法现实)
“
今夫政治之昌明,首言乎法治。然而法治者,治迹之法也。人众事繁芸芸者又乌得尽绳之以法?是治迹不可以为训。迹之所归,斯以治心为本矣。
——周恩来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每年的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为扎实推进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提高同学们对宪法的认识和法制意识,更好的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全民守法等方面的作用,青大附中开展了“国旗下讲宪法”主题演讲及“宪法伴我行”主题班会等多种法治实践活动。
庄严的升旗仪式上,通过主题演讲的形式让同学们对宪法有初步的了解,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让同学们了解到法律既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在下午的主题班会中,各班级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条文及其内涵精神进行了系统性的学习。在理论学习之后,同学们根据日常学习、生活与法律的密切联系进行了积极热烈的讨论发言。有同学谈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在生活中无处不在,它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通过宪法学习,我知道了宪法的重要性,今后会更好的维护宪法的尊严。有同学谈道,我们不仅要做一名守法护法的公民,更要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有为少年。“国旗在迎风飘扬,笑脸像鲜花开放,在这阳光灿烂的校园里,法律伴我茁壮成长……”有的班级在集体学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
实现法治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根本标志,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法律的尊严,在于公民的信仰,唯其如此,法律才能在公民心灵中筑起光滑的铁轨,严丝合缝、畅通无阻。 正如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通过国旗下讲宪法、召开主题班会等活动深入开展多样的宪法宣传教育,青大附中在校园中大力弘扬了宪法精神,营造出了同学们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了同学们的宪法意识。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让我们共同为校园安定、社会稳定,促进国家和谐发展贡献一份力量!